仲裁

當前位置 /首頁/訴訟仲裁/仲裁/列表

仲裁書下來了要申請執行

仲裁書下來了要申請執行

仲裁一般是當事人根據他們之間訂立的仲裁協議,自願將其爭議提交由非司法機構的仲裁員組成的仲裁庭進行裁判,並受該裁判約束的一種制度。仲裁活動和法院的審判活動一樣,關乎當事人的實體權益,是解決民事爭議的方式之一。仲裁機構通常是民間團體的性質,其受理案件的管轄權來自雙方協議,沒有協議就無權受理。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勞動仲裁書下來怎麼辦

一、收到裁決書後十五日後,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查詢用人單位簽收裁決書的時間.
二、到當地法院查詢用人單位有沒有起訴.
三、沒有起訴的話,裁決生效.
四、對於生效裁決,在裁決裁定的對方的履行期間等候對方主動履行,也可向用人單位提出要求其履行.
五、在履行期滿後,用人單位還未主動支付的,可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