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律師解答

關於仲裁的司法解釋

關於仲裁的司法解釋

03-29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規定,仲裁協議約定由某地的仲裁機構仲裁且該地僅有一個仲裁機構的,該仲裁機構視為約定的仲裁機構。該地有兩個以上仲裁機構的,當事人可以協議選擇...
仲裁屬於哪個部門管

仲裁屬於哪個部門管

04-25
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是隸屬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政府職能機構,是勞動爭議的法定前置程序受理和處理機構。各地的民商事仲裁委員會是根據仲裁法由市一級的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和商會統一組建的獨立仲裁機構,不受...
仲裁法的基本制度是什麼呢

仲裁法的基本制度是什麼呢

01-04
仲裁基本制度主要是下列三種:1、協議仲裁製度。仲裁協議是當事人仲裁意願的體現,當事人申請仲裁、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案件以及仲裁庭對仲裁案件的審理和裁決都必須依據雙方當事人之間所訂立的有效的仲裁協議,沒有仲裁協...
仲裁協議的法律效力

仲裁協議的法律效力

04-26
仲裁協議是仲裁雙方但是當事人約定的關於仲裁的文件,它是有一定效力的,體現在以下方面:(一)對當事人的法律效力這是仲裁協議效力的首要表現。1、仲裁協議約定的特定法律關係發生爭議後,當事人就該爭議的起訴權受到限制,只...
仲裁是什麼

仲裁是什麼

04-25
仲裁一般是當事人根據他們之間訂立的仲裁協議,自願將其爭議提交由非司法機構的仲裁員組成的仲裁庭進行裁判,並受該裁判約束的一種制度仲裁異於訴訟和審判,仲裁需要雙方自願,也異於強制調解,是一種特殊調解仲裁活動和法院的...
撤銷仲裁裁決的法定情形

撤銷仲裁裁決的法定情形

04-25
(一)沒有仲裁協議的;(二)裁決的事項不屬於仲裁協議的範圍或者仲裁委員會無權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違反法定程序的;(四)裁決所根據的證據是偽造的;(五)對方當事人隱瞞了足以影響公正裁決的證據的;(六...
仲裁協議如何撤銷

仲裁協議如何撤銷

03-29
未生效的勞動仲裁是可以撤回,提交書面的撤銷勞動仲裁申請書即可。對於已裁決的勞動仲裁,勞動者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用人單位有證據證明本法第...
仲裁的條件

仲裁的條件

03-15
根據我國仲裁法的規定,當事人申請仲裁,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這些條件包括:l、存在有效的仲裁協議。2、有具體的仲裁請求和事實、理由。3、屬於仲裁委員會的受理範圍。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二十一條當事人申...
勞動仲裁與法院訴訟的區別是什麼

勞動仲裁與法院訴訟的區別是什麼

03-07
1.管轄不同。仲裁是協議管轄,而法院訴訟是強制管轄。仲裁以當事人雙方自願為原則,必須有雙方事前或事後達成的仲裁協議,仲裁機構才能依法受理,並在此種情況下,法院無權受理此案件;而法院訴訟不必得到另一方當事人的同意或...
仲裁強制執行要多久

仲裁強制執行要多久

06-21
根據《仲裁法》第六十二條規定:“當事人應當履行裁決。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當事人可以向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仲裁...
什麼是調解書

什麼是調解書

03-29
​調解書是指人民法院製作的,記載當事人之間調解協議內容的法律文書。它既是當事人平等協商結果的記錄,又是人民法院對當事人的協議予以確認後,依法賦予強制執行力的法律文書。法律依據:《人民法院民事調解工作若干問題的...
仲裁管轄異議提出時間是什麼時候

仲裁管轄異議提出時間是什麼時候

01-31
有仲裁協議的管轄權異議提出時間只能在仲裁庭第一次開庭之前提出。仲裁立法時,應當考慮在仲裁當事人雙方之間儘量求得一種平衡,做到既可以保證當事人就管轄權提出異議的正當權利,又可以把提出管轄權異議所不可避免造成的...
仲裁協議效力

仲裁協議效力

04-26
有效的仲裁協議,總體上具有三方面的法律效力,即:對當事人的約束力、對仲裁機構的效力和對法院的制約力。1.對當事人的法律效力。這是仲裁協議效力的首要表現。其一,仲裁協議約定的特定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就該爭議的起訴權受...
法院怎麼抓捕失信人

法院怎麼抓捕失信人

03-29
可以直接向執行法院報告,至於法院採取什麼措施,一切由法院決定。一、失信被執行人,本質上屬於民事案件的當事人,並不是違法犯罪的嫌疑人;二、失信人,只有在有能力執行而拒絕執行的情況下,才可能會被處以15日以下的司法拘留或...
仲裁調解後對方不給錢怎麼辦

仲裁調解後對方不給錢怎麼辦

02-16
勞動爭議發生後,調解是有效解決糾紛的途徑之一。在經過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調解並出具調解書,雙方當事人簽字確認後,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調解書確認的義務的,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
經濟仲裁費用範圍

經濟仲裁費用範圍

02-15
根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財政部頒佈的《關於經濟合同仲裁費和鑑證費收費標準及其使用範圍的規定》,案件受理費按下列標準收取:(一)爭議金額在10萬元以下的收取5%,最低不少於20元的經濟仲裁費用;(二)爭議金額在10萬元至50萬元...
仲裁裁決書的執行

仲裁裁決書的執行

04-01
1.成功率需要根據具體案子情況具體分析,如果事實清楚、所主張的請求證據充分,成功概率就大些,反之,則小。2.《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條規定:當事人對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裁決書,應當依照規定期限履行。一方當事人...
約定仲裁注意事項

約定仲裁注意事項

03-21
約定仲裁注意事項主要是:1、雙方均要有申請仲裁的意思表示;2、仲裁事項必須與當事人有特定的法律關係,而且只能是合同糾紛或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婚姻、收養、監護、撫養、繼承等民事糾紛不能申請仲裁;3、選定仲裁委員會當...
借款合同可以約定仲裁嗎

借款合同可以約定仲裁嗎

03-29
借款合同是可以約定仲裁的。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借款合同是可以約定仲裁的,約定仲裁條款後,如果出現借貸糾紛的,可以依約定申請仲裁解決糾紛。但是,對借款合同所約定的仲裁,其要求是很嚴格的。仲裁協議應當具有下列內容...
仲裁協議的效力是什麼

仲裁協議的效力是什麼

04-26
1、對當事人的效力:仲裁協議一經合法成立,首先對各方當事人產生直接的法律效力,當事人因此喪失了就特定爭議向法院起訴的權利,而相應地承擔着將爭議提交依協議確立的範圍、地點的仲裁機構仲裁併服從仲裁裁決的義務,除非當...
個人承攬合同適用於仲裁嗎

個人承攬合同適用於仲裁嗎

03-29
適用。承攬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共有四種:協商、調解、仲裁和訴訟。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可以仲裁。但是當事人採用仲裁方式解決糾紛,應當雙方自願,達成仲裁協議。《中華人...
申訴的程序

申訴的程序

03-29
不服行政處分進行申訴的程序是:一、要求處分單位在法定時間內給出書面通知和書面決定書。二、收集推翻行政處分決定的材料:事實、法律規定、和相關證據。三、申請行政複議:將自己收集到的材料(包括法律規定、事實和相關證...
哪些仲裁員需迴避

哪些仲裁員需迴避

04-25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三十三條仲裁員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迴避,當事人也有權以口頭或者書面方式提出迴避申請:(一)是本案當事人或者當事人、代理人的近親屬的;(二)與本案有利害關係的;(三)與本案當事人...
對仲裁管轄有異議可以拒不到庭嗎

對仲裁管轄有異議可以拒不到庭嗎

03-29
不可以。對仲裁管轄有異議的,可以提出管轄異議,但不能不到庭,如果不到庭的,仲裁機構可以缺席裁決。《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六條,仲裁委員會應當由當事人協議選定。仲裁不實行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第二十條,當事人對仲裁...
父母遺產能申請仲裁嗎

父母遺產能申請仲裁嗎

03-29
不能,婚姻,監護,扶養,繼承糾紛不能仲裁。這類糾紛雖然屬於民事糾紛,也不同程度涉及財產權益爭議,但這類糾紛往往涉及當事人本人不能自由處分的身份關係,需要法院作出判決或由政府機關作出決定,不屬仲裁機構的管轄範圍。《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