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犯罪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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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公民個人資訊如何取證呢?

一、侵犯公民個人資訊如何取證呢?

侵犯公民個人資訊如何取證呢?

可以通過電話錄音等方式取證。

1.非法獲得公民個人資訊,包括以電子或者其他方式記錄的能夠單獨或者與其他資訊結合識別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動情況的各種資訊,包括姓名、身份證件號碼、通訊通訊聯絡方式、住址、賬號密碼、財產狀況、行蹤軌跡等。

2.運用正當手段尋找證據,包括被他人用於犯罪的;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蹤軌跡資訊、通訊內容、徵信資訊、財產資訊50條以上的。

3.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資訊、通訊記錄、健康生理資訊、交易資訊等其他可能影響人身、財產安全的公民個人資訊500條以上的;違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等證據。

二、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的具體行為有哪些?

1.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是指通過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資訊。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犯罪主體是特殊主體,是指國家機關或者金融、電信交通、教育、醫療等單位本身以及單位的工作人員(自然人)。

2.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犯罪客觀方面表現為違反國家規定,將本單位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資訊,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給他人,情節嚴重的行為。

三、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1、侵犯的客體:是公民個人身份資訊的安全和公民身份管理秩序。

2、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以竊取、收買等方法大肆收集公民個人資訊,情節嚴重的行為。

3、犯罪主體:出售、非法提供公民個人資訊罪犯罪主體是特殊主體,是指國家機關或者金融、電信、交通、教育、醫療等單位本身以及單位的工作人員(自然人)。

4、主觀方面:故意。

侵犯公民個人資訊包括姓名,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等,在主觀與客觀方面進行犯罪,擾亂公民身份管理秩序,通過售賣竊取等手段大連收集公民個人資訊,情節較為嚴重,構成犯罪,如若發現,當事人可以通過正當途徑,如錄音取證等方式,獲得關鍵爭取,維護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