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土地使用權可不可以繼承 普法法律網 土地承包 2.5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土地使用權是可以繼承的,使用權屬於一種承包性質。法律規定,承包關係與繼承個人承包應得的個人收益,依照本法規定繼承。個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許由繼承人繼續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辦理。【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TAG標籤:可不可以 徵地拆遷 使用權 土地承包 集體土地 繼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