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買賣

當前位置 /首頁/房產糾紛/房屋買賣/列表

商品房預售的條件是什麼?

在房地產交易市場中,涉及商品房預售的現象屢見不鮮。商品房預售也是市場經濟發展的必然要求。但是,不是所有的商品房都是可以上市進行預售的,商品房預售必須滿足一定的條件。下面本站小編為您整理有關內容。

商品房預售的條件是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規定房地產開發商向消費者預售房屋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商品房預售人(開發商)必須已經向政府主管部門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2、房地產開發商必須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3、按提供預售的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並已經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預售人方能預售房屋給預購人。

4、商品房預售人(房地產開發商)須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辦理預售登記,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

5、商品房預售人(房地產開發商)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預售合同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登記備案。

6、商品房預售所得款項,必須用於有關的工程建設。

7、商品房預售的,商品房預購人將購買的未竣工的預售商品房再行轉讓的問題,由國務院規定。

知識延伸:商品房預售合同的內容

(1)雙方的名稱、地址,法人組織必須有法定代表人簽名。(2)標的,即預售商品的位置、編號。

(3)數量,預售商品房的數量,面積應以平方米來計算,並明確的是建築面積還是使用面積或其他面積。

(4)價款即房屋的價金,如每平方米多少元。不僅應標明單價,還應標明總價;我國《房地產管理法》雖然對商品房預售的條件和程式進行了規定,但對預售款徵收的數額和期限卻沒有統一的規定,當事人應在合同中明確。根據建設部的規定,預收商品房預售款,在房屋開工建設時不得超過40%,待建房工作量完成一半時再收至60%,到房屋封頂可收至95%,到房屋交付使用時再全部收取。

(5)交付方式和期限,包括預售款的支付方式和房屋的交付方式。

(6)房屋使用性質,明確是住宅用房、辦公用房還是經營用房或其他用房。

(7)房屋產權轉移的方式、期限。

(8)違約責任。

(9)雙方約定的其它條款。

商品房的預售中,我們知道,其實最關鍵的就是預售的商品房必須取得“五證”和“兩書”。只有具備這些證件商品房才有預售的可能性。如果你想了解關於商品房預售的法律風險,怎麼避免商品房預售風險和糾紛等內容,你可以免費諮詢本站網站的線上專業律師。

TAG標籤:預售 商品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