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鑑定

當前位置 /首頁/勞動工傷/工傷鑑定/列表

本人去醫院怎麼做工傷鑑定?

本人去醫院怎麼做工傷鑑定?

生產車間的的工人,長年和機器裝置打交道,有時候難免會受傷,在工作崗位、工作時間和地點發生的人身傷害,屬於工傷範疇,工人可以主張賠償。在一些大城市,除了當地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外,還有一些醫院具備工傷鑑定資格,那麼,本人去醫院怎麼做工傷鑑定?下面我們就通過本文做個瞭解。

一、本人去醫院怎麼做工傷鑑定?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根據《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管理辦法》第十一條之規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提前通知工傷職工進行鑑定的時間、地點以及應當攜帶的材料。工傷職工應當按照通知的時間、地點到指定醫院參加現場鑑定。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相關規定,勞動能力鑑定(工傷傷殘等級鑑定)是由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從其建立的醫療衛生專家庫中隨機抽取3名或者5名相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由專家組提出鑑定意見,並由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根據專家組的鑑定意見結合《勞動能力鑑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的規定做出鑑定結論。

二、工傷鑑定的範圍是什麼?

1、工傷鑑定是在申請工傷鑑定的職工被認定為工傷的基礎上,在其醫療終結或醫療期滿之後,由設區的市以上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對其工傷有關事宜進行鑑定的行為。因此,必須先認定,後鑑定。

2、工傷鑑定的範圍包括:

(1)勞動能力鑑定,包括傷殘等級鑑定和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鑑定,

(2)停工留薪期鑑定確認,

(3)護理等級鑑定,

(4)傷殘輔助器具配置鑑定等。

3、初次鑑定:初次勞動能力鑑定是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申請的時間應當是工傷職工的傷情處於相對穩定的狀態或者是已經痊癒。

申請勞動能力鑑定所提交的材料不因申請主體不同而有所區別。應提供的材料主要包括:工傷認定決定書(或工傷證),工傷診斷證明,以及醫院記載的有關負傷職工的病情、病志、治療情況等資料(包括有關的放射材料)。

通過上文,小編告訴了大家本人去醫院怎麼做工傷鑑定。申請工傷鑑定,是在認定為工傷的基礎上,本人向勞動能力委員會提出。申請被受理後,本人會被告知進行鑑定的時間和醫院,之後帶上相關材料去做鑑定即可。一般來說,工人的鑑定結果在一個月內可以拿到,如果發現有問題,要及時反饋。

TAG標籤:工傷 醫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