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糾紛

當前位置 /首頁/勞動工傷/工傷糾紛/列表

醉酒打架在工地受傷屬於工傷嗎

一、醉酒打架在工地受傷屬於工傷嗎?

醉酒打架在工地受傷屬於工傷嗎

醉駕打架在工地受傷的,不屬於工傷事故。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六條 職工符合本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規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殘或者自殺的。

二、申請工傷認定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

2、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3、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三、工傷認定的標準是什麼?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對於在工地上的職工來講,並不是受傷的地點發生在工作場所內就一定可以被認定成工傷事故,發生意外傷害事故以後,是否屬於工傷事故是要經過認定的,沒有工傷認定書就不能享受工傷待遇。在上班過程中喝醉酒的這種行為,本身也嚴重違反了公司的勞動紀律,公司是可以直接開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