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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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受傷鑑定工傷需要哪些手續

一、因工受傷鑑定工傷需要哪些手續?

因工受傷鑑定工傷需要哪些手續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二、哪些情形可以被認定成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因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三、工傷事故中停止享受工傷待遇的情形有哪些?

(一)喪失享受待遇條件的;

(二)拒不接受勞動能力鑑定的;

(三)拒絕治療的。

四、工傷賠償金怎麼計算?

1、醫療費,按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支付。

2、伙食補助費,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3、康復治療費,須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治療,按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支付。

4、工傷醫療期工資,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5、生活護理費,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按月支付。

6、輔助器具費,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7、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8、傷殘津貼,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補足差額。

五級、六級傷殘,保留勞動關係,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按月發給傷殘津貼。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補足差額。

9、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10、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司法實踐中,因工受傷大多都可以被認定成工傷,但是申請工傷認定是非常重要的一個環節,員工只有憑藉工傷認定書才可以享受工傷待遇。被認定成工傷的基礎上,如果工傷事故造成了員工殘疾,等病情穩定後還可以做工傷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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