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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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上下班路上摔倒算不算工傷

一、員工上下班路上摔倒算不算工傷?

員工上下班路上摔倒算不算工傷

上班路上自己摔倒不算工傷。如果在上班途中因為非自己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才屬於工傷。自己摔傷的話,屬於自己負主要的責任,不屬於視同工傷的主要情形,因此,只能由自己對自己摔傷的情形負責任。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二、工傷認定程式是怎樣的?

1、準備材料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

(2)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3)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2、受理核實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後,根據稽核需要可以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用人單位、職工、工會組織、醫療機構以及有關部門應當予以協助。職業病診斷和診斷爭議的鑑定,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執行。對依法取得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不再進行調查核實。

3、決定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

4、送達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工傷認定決定作出之日起20日內,將《認定工傷決定書》或者《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送達受傷害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用人單位,並抄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勞動者在上下班期間發生了意外受傷,不一定都能認定為工傷,需要根據具體的情況來判定,如果是因為勞動者的原因導致的受傷,那麼就不屬於工傷,如果是因為他人的願因導致的身體傷害,那麼就是屬於工傷認定的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