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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高溫費的發放條件?

什麼是高溫費的發放條件?

每年到了夏天,很多戶外工作者可以拿到一筆來自企業的高溫費,這筆錢雖然不多,但是也是職工的一項福利。當然,企業發放高溫費是要在一定條件下的,不符合條件的話,企業不發高溫費也是合法的。那麼,什麼是高溫費的發放條件?下面我們跟隨小編了解下相關知識。

一、什麼是高溫費的發放條件?

高溫補貼是為保證炎夏季節高溫條件下經濟建設和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保障企業職工在勞動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身體健康,決定適當提高職工夏季清涼飲料費發放標準。國家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補貼。企業在高溫天氣期間,應遵守國家、省防治高溫職業危害有關規定,根據本單位實際,合理安排職工工作,適當調整高溫、露天作業人員的作息時間,增加休息,減輕勞動強度,減少或停止高溫時段作業,嚴格控制加班加點,確保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哪些人可以享受到高溫補貼?

範圍包括室內室外多個工種,按照《辦法》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也就是說只要用人單位安排了高溫作業,勞動者都可依法享受高溫津貼。

露天作業比如交巡警、快遞員、建築工人、環衛工人、戶外線路檢測工人;室內作業如鍊鋼工人、機械鑄造工人等都能享受到高溫津貼。

三、拿不到高溫補貼怎麼辦?

根據要求,用人單位應當為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供給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溫飲料。防暑降溫飲料不得充抵高溫津貼。

市人力社保局表示,員工在高溫下作業卻沒收到高溫津貼的,可通過企業所在的勞動爭議調解機構爭取合法權益,或撥打12333投訴。用人單位拒不發放高溫津貼的,勞動者可向用工所在地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投訴。

通過這篇文章,大家應該知道了什麼是高溫費及發放條件了。按照國家防暑降溫條例的規定,企業安排職工在露天工作,最高日氣溫超過35度,或者在室內工作,溫度超過33度的,企業就應該發放高溫費。如果企業沒有發放,勞動監管部門會對其進行行政處罰,並要求補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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