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糾紛的舉證應該是由誰舉證 普法法律網 勞動合同 1.75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勞動合同糾紛的舉證應該由被告方舉證,被告方更有優勢提供證據。用人單位應在指定期限內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後果。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法律依據:根據《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TAG標籤:誰舉證 合同糾紛 勞動 舉證 勞動糾紛 勞動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