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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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了勞動合同是正式員工嗎

不一樣,若合同內部有規定試用期的,試用期過了才是正式員工,若無約定試用期,則簽訂勞動合同後即是正式員工。

簽了勞動合同是正式員工嗎

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勞動合同期限在三個月以上的,可以約定試用期。也就是說,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能夠約定試用期的最低起點是三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這是針對用人單位不分情況,一律將試用期約定為六個月,《勞動合同法》的具體措施。

(一)當事人協議將爭議提交仲裁的,適用規則。當事人就仲裁程式事項或者仲裁適用的規則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但該約定無法執行或者與仲裁地強制性法律規定相牴觸的除外。 當事人約定適用其他仲裁規則的,履行相應的管理職責。

(二)當事人約定適用規則但未約定仲裁機構的,視為當事人同意將爭議提交仲裁。

(三)規則未明確規定的事項,仲裁庭有權按照 其認為適當的方式推進仲裁程式,以促使當事人之間的爭議得到 高效和公平的解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根據這個協議,勞動者加入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事業組織、國家機關、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成為該單位的一員,承擔一定的工種、崗位或職務工作,並遵守所在單位的內部勞動規則和其他規章制度;用人單位應及時安排被錄用的勞動者工作,按照勞動者提供勞動的數量和質量支付勞動報酬,並且根據勞動法律、法規規定和勞動合同的約定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保證勞動者享有勞動保護及社會保險、福利等權利和待遇。

綜上所述,對於正式員工這個問題是要看用人單位和該員工有沒有約定試用期的,如果有約定試用期的話那麼只有過了試用期簽了勞動合同才算是正式員工的,但是不管怎麼樣還是要先簽勞動合同會比較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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