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試用期間的工資低於最低工資標準會合理嗎 普法法律網 勞動合同 1.39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勞動者試用期間的工資低於最低工資標準不合理。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條,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TAG標籤:最低工資 勞動者 工資 試用 勞動合同 勞動糾紛 低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