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簽勞動合同怎麼申請勞動仲裁?
一、沒簽勞動合同怎麼申請勞動仲裁
一樣是可以申請的。
按照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的書面的勞動合同,逾期簽訂的,從第二個月起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雙倍的工資報酬。您可以要求單位支付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差額。
1、單位嚴重違法,勞動合同法規定,建立勞動關係一個月內應該簽訂勞動合同
2、因為單位的違法行為,你可以隨時辭職,並要求單位支付你經濟補償金、雙倍工資(最多11個月)等,支付加班工資,補繳社會保險等
3、屬於勞動糾紛,應該儘快去提出勞動仲裁,你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可以提出書面離職後隨時離職。
勞動者申請勞動仲裁需要提交的如下材料:
(1)勞動爭議仲裁申訴登記表;
(2)申訴書(詳細陳述申訴理由和要求,一式兩份或按被訴人人數提供);
(3)申訴人身份證明及影印件;
(4)有委託代理人的,需當面簽定並提交《授權委託書》,並註明委託事項,同時提交受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影印件。如委託人的代理人是律師事務所派出的執業律師,應提供執業律師的證件影印件:如委託人的代理人是公民,應提供與委託人簽訂的不收費代理協議書,以及代理人和委託人之間的關係的法律資料;
(5)被訴人工商註冊資訊資料;
(6)申訴人與被訴人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7)《提交證據材料清單》一式兩份。
二、法律依據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