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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非全日制用工的工作時間

職工非全日制用工的工作時間
非全日制用工的工作時間
非全日制用工的工作時間以周為統計單位,每週工作時間累計不得超過24小時,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小時。但在每週24小時的範圍內,用人單位可以靈活安排日工作時間,比如一週工作3日,每日工作8小時;一週工作4日,每日工作6小時,只要不超出每週24小時的限制即可。因此,用人單位應嚴格控制員工的工作時間,避免隨意安排加班或惡意利用加班延長工作時間,從而造成全日制用工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