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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合同糾紛需要好久

買賣合同糾紛需要好久
買賣合同糾紛需要好久
一般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
通常對於合同糾紛訴訟分為普通程式和簡易程式,其中:
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要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如果還需要延長的,需要再次提出申請。
要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需要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理完成。
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需要提出申請。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二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一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