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情況下勞動者可以主動解除勞動關係 普法法律網 法律 3.1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什麼情況下勞動者可以主動解除勞動關係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後可向用人單位主張經濟補償金。 TAG標籤:勞動 勞動關係 勞動者 主動 勞動糾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