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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企業清算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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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資企業解散清算流程法律規定
 第二十六條 個人獨資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應當解散:   (一)投資人決定解散;   (二)投資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無繼承人或者繼承人決定放棄繼承;   (三)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