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合同解除返還預付款及利息違約金 普法法律網 法律 1.08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買賣合同解除返還預付款及利息違約金違約金一般等於違約所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原先的按月補償款構成勞動者的不當得利,應計算進用人單位實際損失),數額不應當奇大,最高不超過實際損失的120%-130%為宜。 TAG標籤:利息 合同終止 合同事務 買賣合同 違約金 預付款 返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