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二手房轉讓契稅 普法法律網 法律 1.33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二手房交易契稅二手房交易稅費是指在二手房交易中,稅務部門向買賣雙方徵收的各類稅費,包括:增值稅(原營業稅)、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契稅、教育費附加等。 對居民個人轉讓普通住宅的,暫免徵收土地增值稅;印花稅為房屋買賣成交價的0.05%(2009年至今暫免);個人所得稅的計稅依據為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稅率為20%;普通住宅的契稅為1%,高檔商品房契稅為4%。 TAG標籤:轉讓 二手房 湖南 契稅 房屋買賣 房產糾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