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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37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37
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嗎?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解除合同最好按照規定的程式做.提早一個月提出. 另外,解除合同前,看一下單位是否已經為你足額購買了社保/醫保/公積金等.離開時單位還應出具一份解除勞動關係證明書.這對到下一個單位工作是必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