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刑事司法協助法第五十九條是怎樣規定的 普法法律網 法律 2.16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刑事司法協助法第五十九條是怎樣規定的外國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提出移管被判刑人的請求的,或者主管機關認為需要向外國提出移管被判刑人的請求的,主管機關應當會同相關主管部門,作出是否同意外國請求或者向外國提出請求的決定。作出同意外國移管請求的決定後,對外聯絡機關應當書面通知請求國和被判刑人。 TAG標籤:司法 刑事 刑事辯護 刑事犯罪辯護 條是 第五十九 協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