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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農村購房籤委託建房合同可以嗎

新農村購房籤委託建房合同可以嗎
農村集體簽訂合作建房合同有效嗎

農村集體簽訂合作建房合同是無效的。根據《關於審理房地產管理法實施前房地產開發經營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相關規定可知合作建房是指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權,另一方或多方提供資金合作開發房地產的房地產開發形式。另一種原始的“合作建房”可概括為:共同出資、籌劃方案、選購地塊、設計房屋、建設施工、驗收入住。


按現行法律規定:市民和農民簽訂協議,在宅基地上合作建房,這樣的協議違法無效。


1、土地管理法的規定,城鎮居民不能到農村購買宅基地建設房子。另外根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違反國家法律強制性規定的合同無效。


2、合作建房協議書無效,產生的損失應根據各自過錯的程度予以分擔。


由於簽訂合同時,雙方均知曉合同項下地塊的性質是農村集體土地,因此雙方對於合同無效負有同等的過錯,原則上,損失應由雙方平均分攤。


3、法院的認定:無論雙方所簽訂的合同文書形式如何,本質上是違反法律規定的,屬於試圖以合法形式來掩蓋購買村民宅基地的非法目的,不能得到法院支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