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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證駕駛還超速怎麼處罰

無證駕駛還超速怎麼處罰

交通違章是違反交通管理的行為。交通違章的違反可能給社會、團體、企業、學校以及其他組織帶來不便,對社會的管理帶來很多不確定因素。凡是車輛、行人違反交通管理規章制度和機關、團體、企業、學校及其他組織或個人未經公安機關批准隨意佔用道路擺攤設點、停放車輛、堆物作業、搭棚蓋房,以及進行集市貿易和其他妨礙交通的活動,均屬交通違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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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證駕駛如何處罰

對於無證駕駛,要分以下幾種情形:
1、把機動車借給無駕駛證的人或是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按照道路交通法的規定,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2、沒有取得駕照或是駕照被吊銷、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3、有駕照但未攜帶的,無論駕駛人在行駛過程中違法與否,均不得繼續駕駛該車輛,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駕駛人提供駕駛證。當事人提供相應的駕駛證、行駛證,給予警告或20-200元的罰款,及時退還機動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第一二項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第九十九條第二款
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