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扣繳義務人 普法法律網 法律 2.77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扣繳義務人 個人所得稅是財務主管還是出納?個人所得稅法第八條規定: 個人所得稅,以所得人為納稅義務人,以支付所得的單位或者個人為扣繳義務人。你們單位員工的工資薪金既不是財務主管支付也不是出納支付的,所以任職單位才是扣繳義務人。未按規定扣繳的,還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也只能由單位來承擔。 以上是我對"扣繳義務人 個人所得稅是財務主管還是出納?"的解答,望採納謝謝 TAG標籤:個人所得稅 工資福利 勞動糾紛 義務人 扣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