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約定給對方造成人身損害免責的條款是否有效 普法法律網 法律 2.48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合同中約定給對方造成人身損害免責的條款是否有效合同中約定給對方造成人身損害免責的條款無效。合同中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免責條款無效。根據該規定,只要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無論是故意還是過失均不能免責。與此不同,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免責條款只有在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情況下才無效。【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條,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一)造成對方人身損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 TAG標籤:人身 合同事務 合同效力 損害 約定 免責 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