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過錯單位如何辭退 普法法律網 法律 1.42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單位辭退員工怎麼賠償我國勞動法規定,當用人單位需要辭退勞動者時,勞動者在用人單位每工作一年,應當支付一個月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照一年賠償,不滿六個月的賠償半個月工資,員工在用人單位工作的時限越長,用人單位相應支付的賠償金也就越多。經濟的補償是根據勞動者在他的工作單位工作的年限,然後每滿1年就付1個月的工資標準來向這個勞動者支付的,超過6個月但不夠1年的,要以1年算,不到6個月的,要向這個勞動者付15天的工資作為經濟補償。 TAG標籤:辭退 勞動糾紛 單位 勞動關係 員工 過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