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設定醫療機構協議書 普法法律網 法律 2.95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十條申請設定醫療機構,應當提交下列檔案(一)設定申請書; (二)設定可行性研究報告; (三)選址報告和建築設計平面圖。《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十六條申請醫療機構執業登記,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設定醫療機構批准書; (二)符合醫療機構的基本標準; (三)有適合的名稱、組織機構和場所; (四)有與其開展的業務相適應的經費、設施、裝置和專業衛生技術人員; (五)有相應的規章制度; (六)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TAG標籤:協議書 設定 醫療機構 醫療糾紛 美容及醫療糾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