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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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的實質要件

婚姻法的實質要件

婚姻不僅是兩個人的婚姻,家庭也不是單獨的家庭,所以婚姻不僅需要婚姻家庭裡的每一個人去用心經營,也需要婚姻家庭法規中的條款去保障婚姻家庭不受到侵害。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婚姻成立的實質要件

所謂婚姻成立要件是指作為有效婚姻必須具備的條件,否則婚姻便會因為欠缺有效要件而無效,或者可撤銷。

一、實質要件一必須是異性男女,我國不承認同性婚姻。

二,男女雙方必須在自願的基礎上達成合意。

三、必須達到反定婚齡,男的不得低於22歲,女的不得低於20週歲。

四、必須符合一夫一妻制,其不得重婚。

五、必須不是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六、雙方必須均為患醫學上認為不應結婚或暫緩結婚的疾病

二形式要件登記。登記的效力。婚姻法第八條規定,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係。婚姻成立的時間是完成登記,頒發結婚證之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