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撫養

當前位置 /首頁/婚姻家庭/子女撫養/列表

怎樣要回已給前夫的孩子撫養權?

怎樣要回已給前夫的孩子撫養權?

我們知道,夫妻在離婚後,可能出現一方要回子女撫養權的情況。可是由於經驗不足,對於離婚後要回子女撫養權的問題,很多人都不太清楚。那麼,怎樣要回已給前夫的孩子撫養權?為此,小編在下文中整理了該問題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是否可以要回已給前夫的孩子撫養權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六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夫妻離婚後的任何時間內,一方或雙方的情況或撫養能力發生較大變化,均可提出變更子女撫養權的要求。變更子女撫養權一般先由雙方協商確定,如協議不成,可通過訴訟請求人民法院判決變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離婚後,孩子由誰撫育,應從有利於孩子健康成長的角度考慮,在這個前提下,夫妻離婚時可以協商確定,協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怎樣要回已給前夫的孩子撫養權?

根據《關於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意見》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援。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 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根據以上規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個條件,即可向人民法院起訴變更撫養權。

以上就是小編為您整理的關於怎樣要回已給前夫的孩子撫養權的詳細解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簡單來說,夫妻離婚後,只要符合相關條件,就可以向法院起訴要回撫養權。如果您對此還有其他疑問,您還可以諮詢本站網離婚子女撫養權的相關律師。

TAG標籤:前夫 撫養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