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撫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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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兩歲以內離婚怎麼判合適?

一、孩子兩歲以內離婚怎麼判合適?

孩子兩歲以內離婚怎麼判合適?

離婚兩週歲以內的孩子一般都會首先考慮判給母親,但具體怎麼判,還要根據自己的情況來進行決定,都要根據雙方的生活條件以及成長環境來進行抉擇,若是孩子在16週歲以上的,也有選擇權。

兩週歲以下的子女,屬於哺乳期內,為保證嬰兒的發育成長,一般應隨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

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如癌症),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

2、母方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指對子女有遺棄、虐待行為),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

3、因其他原因(如母方被判刑、被勞教、有嚴重殘疾、母方經濟能力及生活環境對撫養子女明顯不利的,母親品行不端如有賭博、吸毒、亂搞兩性關係等惡習的),子女確無法隨母生活的;

4、父母雙方協議2週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的,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

二、離婚撫養權判決標準是怎樣的?

離婚後孩子的歸屬,哺乳期內的孩子,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父親則需按月按法院的判決或雙方協議的數額支付孩子的撫養費。2週歲以下的孩子,一般隨母親生活。如果母親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另外,父母雙方協議兩週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此外,2-10週歲的孩子,可協商解決,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有利於子女成長的原則、考慮父母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10週歲以上的孩子,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爭取撫養權關鍵還是在於向法庭提供相關證據的,比如說自己的經濟收入水平,文化程度和家庭氛圍整個全部都是比對方好的,法庭面對這些證據肯定是將撫養權判給自己的可能性大一些。總之是證據越有利於自己越好,不過聘請到一個好的律師肯定是有助於順利的爭取到孩子的撫養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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