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免責條款無效,合同應具備什麼條款 普法法律網 合同效力 2.5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根據《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二)標的;(三)數量;(四)質量;(五)價款或者報酬;(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七)違約責任;(八)解決爭議的方法。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字訂立合同。第五百零六條,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一)造成對方人身損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 TAG標籤:無效 合同 合同效力 合同事務 具備 免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