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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工是否是勞動關係?

一、暑假工是否是勞動關係?

暑假工是否是勞動關係?

不是勞動關係,學生在校外開展勤工助學活動中,學生勤工助學管理服務組織必須經學校授權,代表學校與用人單位和學生三方簽訂具有法律效力的協議書。生私自在校外打工的行為,不在法律上的規定之列。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學生打暑假工不屬於勞動關係。企業有合法的營業執照,符合單位主體,那麼單位和員工之間就存在勞動關係。如果企業非法經營是指還未獲得營業許可,不能構成單位的主體,那麼員工和單位之間存在的僅僅是僱傭關係,勞動關係並不成立。

勞動關係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在勞動過程中建立的社會經濟關係。從廣義上講,任何生活在城市和農村地區的勞動者與任何性質的僱主之間的社會關係都屬於勞動關係的範疇。狹義上說,現實經濟生活中的勞動關係是指根據國家勞動法律法規規範的勞動法律關係,即雙方由一定的勞動法律法規規定和確認的權利義務聯絡在一起,其權利義務的實現由國家強制保障。

二、勞動關係與僱傭關係怎麼區分?

勞動關係和僱傭關係的區別在於勞動關係是指勞動者個人與用人單位之間在實現勞動過程中,一方有償提供勞動力,另一方使用和管理勞動力並獲取勞動成果的社會關係。僱傭關係是指雙方當事人約定,一方於一定或不定期限內為他方提供勞務,他方給付報酬的社會關係。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勞動合同。

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學生打暑假工不屬於勞動關係,僱傭關係和勞動關係的主體範圍不同,勞動關係中主體有明確的規定,一方是用人單位,另一方必須是勞動者,而僱傭關係卻沒有這個規定。兩者的主體地位也不同,勞動關係中存在隸屬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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