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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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車禍醉駕一定是全責嗎?

發生車禍醉駕一定是全責嗎?

一、發生車禍醉駕一定是全責嗎?

醉駕發生交通事故不一定負全責,原因如下:

1、根據交通法規定,事故責任劃分根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

2、除規定肇事逃逸負全責外,無證、無牌、酒駕、醉駕行為本身並不必然導致事故,不是造成事故發生的原因,只按無證無牌等處罰,不作為責任判定的依據。就算是逃逸,如果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也可以減輕責任。

3、醉駕可處1000-2000元罰款,吊銷駕照5年,處6個月以下拘役

二、醉駕入刑的處理方法有什麼?

(一)酒後駕駛,暫扣6個月駕駛證,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此前曾因酒駕被處罰,再次酒後駕駛的,處10日以下拘留,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駕駛證。

(二)醉酒駕駛,由公安機關約束至酒醒。吊銷機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三)酒後駕駛營運車輛,處15日拘留,並處5000元罰款,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四)醉酒駕駛營運車輛,由公安機關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重新取得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車輛。

(五)酒後或醉酒駕駛,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吊銷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三、醉駕的判罰標準是什麼?

吊銷駕駛證 五/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刑事責任

1、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2、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吊銷駕駛證 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刑事責任

無論酒駕還是醉駕,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駕出車禍,並不一定是全責,醉酒駕駛入刑之後,法律上有了明確的規定,對司機要由公安機關約束到酒醒,吊銷駕駛人的駕駛證,追究司機的刑事責任。存在酒後駕駛的行為,暫扣司機駕駛證半年,對機動車司機處以1000~2000元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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