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撫養律師解答

小孩由父親撫養的情形有哪一些

小孩由父親撫養的情形:
(1)母親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母親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4)父親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5)子女隨父親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6)父親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離婚後的父母子女關係】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小孩由父親撫養的情形有哪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