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合同的特徵是哪些 普法法律網 經營管理 3.65K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合夥合同的特徵是:1、合夥人必須共同出資;2、合夥人必須參加合夥事業的經營管理;只提供資金而不參加合夥事業的經營管理不能成為合夥人;3、合夥人必須有共同的經濟目的,否則不能訂立合夥合同;4、合夥人之間負連帶無限責任。【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七條 合夥合同是兩個以上合夥人為了共同的事業目的,訂立的共享利益、共擔風險的協議。 TAG標籤:公司經營 合同 合夥 經營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