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競業限制時間是多久 普法法律網 勞動爭議律師解答 1.32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公務員在任職期間不得違反有關規定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在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任職務。辭去公職或者退休的,原來是領導成員、縣處級以上領導職務的公務員在離職三年內,其他公務員在離職兩年內,不得到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任職,不得從事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營利性活動。《公務員法》第十四條《公務員法》第一百零七條 TAG標籤:公務員 勞動爭議 時間 競業 勞動糾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