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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解釋?,行紀合同是代理嗎

一、行紀合同是代理嗎,怎麼解釋?

行紀合同是代理嗎,怎麼解釋?

行紀與直接代理都是發生於三方當事人之間的關係,並且都是為他人活動,這是二者的相似之處。與代理相比,首先,行紀是以自己的名義為法律行為,而直接代理是以被代理人的名義為法律行為。因此,行紀的法律效果直接歸屬於行紀人,間接歸屬於委託人。

其次,通常情況下,行紀人從事的是貿易行為,而代理人的行為則不限於貿易行為。最後,行紀多為有償行為,而代理則包括無償代理。與代理不同,行紀人與第三人訂立合同產生的權利、義務要由行紀人自己承受,委託人與第三人之間不直接發生法律上的權利義務關係。

二、行紀人的法律義務有什麼?

1、按照委託人的指示處理委託事務。

行紀人低於委託人指定的價格賣出或者高於委託人指定的價格買入的,應當經委託人同意。未經委託人同意,行紀人補償其差額的,該買賣對委託人發生效力。行紀人高於委託人指定的價格賣出或者低於委託人指定的價格買入的,可以按照約定增加報酬。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規定仍不能確定的,該利益屬於委託人。

委託人對價格有特別指示的,行紀人不得違背該指示賣出或者買入。

2、直接履行義務

行紀人與第三人訂立合同的,行紀人對該合同直接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第三人不履行義務致使委託人受到損害的,行紀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行紀人與委託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3、妥善保管委託物

行紀人佔有委託物的,應當妥善保管委託物。

4、負擔行紀費用

行紀人處理委託事務支出的費用,由行紀人負擔,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5、委託物處置的義務。委託物交付給行紀人時有瑕疵或者容易腐爛、變質的,經委託人同意,行紀人可以處分該物;與委託人不能及時取得聯絡的,行紀人可以合理處分。

行紀合同是合同的一種,而代理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為,行紀人需要按照委託人的指示處理委託事務,對於委託物的買賣,要按照合同規定的價款執行,過高或過低都是不可以的。行紀人對於行紀合同直接享有權利,並承擔相應的義務,要妥善保管委託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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