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協議解除合同 普法法律網 合同終止 2.87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在雙方協商好的基礎上,寫一份解除合同協議書並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對方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解除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等記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賃物無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一)租賃物被司法機關或者行政機關依法查封、扣押;(二)租賃物權屬有爭議;(三)租賃物具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關於使用條件的強制性規定情形。 TAG標籤:合同事務 解除合同 協議 合同終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