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商一致是否需要解除合同 普法法律網 合同終止 2.05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需要,《勞動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第二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依據本法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補償”。 TAG標籤:協商一致 合同事務 解除合同 合同終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