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刑法對商檢失職罪既遂的判刑標準是什麼 普法法律網 刑事處罰辯護律師解答 9.08K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刑法》第412條第2款:商檢失職罪,是指國家商檢部門、商檢機構的工作人員玩忽職守,嚴重不負責任,對應當檢驗的物品不檢驗,或者延誤檢驗出證,錯誤出證,導致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 TAG標籤:商檢 失職罪 刑事處罰辯護 刑事辯護 刑法 判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