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未成年人進行違反治安管理活動罪既遂判幾年 普法法律網 刑事處罰辯護律師解答 1.92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組織未成年人進行違反治安管理活動的判三年至七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條第三款規定,組織未成年人進行違反治安管理活動罪是、搶奪、敲詐勒索等違反治安管理活動的行為。根據《刑法》相關規定,犯本罪的,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條 【拐騙兒童罪】拐騙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脫離家庭或者監護人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TAG標籤:未成年人 違反 治安管理 刑事辯護 刑事處罰辯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