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眾阻礙解救被收買的婦女、兒童罪刑事責任如何追究 普法法律網 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8.01K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解救被收買的婦女、兒童的,依照規定定罪處罰。聚眾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解救被收買的婦女、兒童的首要分子,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其他參與者使用暴力、威脅方法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刑法》第二百四十二條: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解救被收買的婦女、兒童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七條的規定定罪處罰。聚眾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解救被收買的婦女、兒童的首要分子,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其他參與者使用暴力、威脅方法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TAG標籤:聚眾 刑事辯護 解救 刑事責任 追究 收買 刑事犯罪辯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