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決定書提出複議時間是多長時間 普法法律網 行政複議 8.75K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行政處罰決定書提出複議時間是六十日。根據《行政複議法》第九條的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複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耽誤法定申請期限的,申請期限自障礙消除之日起繼續計算。 TAG標籤:行政複議 行政類 行政處罰 多長時間 複議 時間 決定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