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立案後多長時間作出決定 普法法律網 行政處罰 6.64K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一般是七天。行政機關在收集證據時,可以採取抽樣取證的方法;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後難以取得的情況下,經行政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記儲存,並應當在七日內及時作出處理決定,在此期間,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不得銷燬或者轉移證據。《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七條 TAG標籤:行政類 多長時間 立案 行政處罰 作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