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長時間期限內提起行政訴訟 普法法律網 行政訴訟律師解答 2.44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服複議決定的,可以在收到複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四十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四十六條 TAG標籤:期限內 行政訴訟 行政類 多長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