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民事責任 普法法律網 醫療事故責任 1.43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醫療事故民事責任是:一、締約過失責任:即醫療機構在締約的時候就具有過失,從而導致合同不成立、無效或被撤消,使患者及其家屬受到損失,或者醫療機構違反了對患者的照顧和保護義務,使患者受有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情形。二、違約責任:即醫院沒有按約定或規定履行義務,給患者造成了損害。三、違反後合同義務的責任:即合同關係中的後合同義務。《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條 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或者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 TAG標籤:醫療事故責任 醫療事故 醫療糾紛 民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