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人撤銷權法條規定 普法法律網 債務債權律師解答 1.98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債權人撤銷權的法條規定是:《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條 撤銷權自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自債務人的行為發生之日起五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該撤銷權消滅。 TAG標籤:債務債權 債權人 法條 債權債務 撤銷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