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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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抵押物包含哪些?

在借貸過程中擔保抵押物也是對債權人很重要的一項保障,當債務人履行不了債務時,債權人可以有權將擔保抵押物依照民法典的規定將擔保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該財產的方式獲得補償。那麼擔保抵押物包含哪些?現在就由本站網站來帶大家瞭解一下。

擔保抵押物包含哪些?

一、抵押擔保的特點

1、抵押人可以是第三人,也可以是債務人自己。這與保證不同,在保證擔保中,債務人自己不能作為擔保人。

2、抵押物是動產,也可以是不動產。這與質押不同,質物只能是動產。

3、抵押人不轉移抵押物的佔有,抵押人可以繼續佔有、使用抵押物。這也與質押不同,質物必須轉移於質權人佔有。

4、抵押擔保以抵押權人(債權人)行使優先受償權而實現。優先受償權是抵押權的核心內容。

5、抵押權的行使必須以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為前提。

二、抵押擔保範圍

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抵押權的費用。抵押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三、擔保合同生效的時間

1、抵押合同中,必須辦理抵押物登記的自抵押物登記之日起生效,自願辦理抵押物登記的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

2、抵押合同內容:

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數額;

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抵押物的名稱、數量、質量、狀況、所在地、所有權權屬或者使用權權屬;

抵押擔保的範圍;

當事人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抵押合同不完全具備前款規定內容的,可以補正。

四、擔保抵押物

1、依法可以抵押的財產

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附著物;

抵押人所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

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土地使用權、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

抵押人依法承包並經發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溝、荒丘和荒灘等荒地的使用權;

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財產。

抵押人可以將上述所列財產一併抵押。

2、依法禁止抵押的財產

土地使用權;

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但法律規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社會公益設施;

所人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

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

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

3、抵押時必須辦理抵押物登記的財產及部門。

以無地上定著物的土地使用權抵押的,為核發土地使用權證書的土地管理部門;

以城市房地產或者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築物抵押的,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部門;

以林木抵押的,為縣級以上林木主管部門;

以航空器、船舶、車輛抵押的,為運輸工具的登記部門;

以企業的裝置和其他動產抵押的,為財產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4、辦理抵押物登記時應提供的資料

應提供如下檔案或影印件:主合同和抵押合同;抵押物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證書。

5、抵押權相互之間的次序

抵押合同以登記生效的,按照抵押物登記的先後順序清償。順序相同的,按照債權比例清償;

抵押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且均未辦理抵押物登記的,按照抵押合同生效時間的先後順序清償。如果抵押合同簽訂的時間相同,則按照債權比例進行清償;

抵押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且均已辦理抵押物登記的,按照抵押物登記的先後順序清償。登記時間相同,則按照債權比例清償;

抵押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且只有一部分抵押辦理了抵押物登記的,已辦理登記的先於未登記的受償。

以上就是本站網站為您整理的有關擔保抵押物的知識,當產生債務糾紛時小編建議您,一定要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不要私自處置擔保抵押物,以保證您應有的權益。當然借貸也需要通過合法的程式進行,不要因為一些小便宜相信一些非法的借貸機構。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哈爾濱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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