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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商標名稱註冊公司名算侵權嗎

要看具體情況,用別人商標作為公司名,是否違法,有以下兩種情況:
1、已經核准的公司名稱享有名稱權,與商標同名不存在侵權。但未經核准的公司名稱可能侵權。
2、已經核准的公司與商標同名雖然不存在侵權,但違反商標法第五十七條違法使用商標構成侵權。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
(一)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
(二)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

用商標名稱註冊公司名算侵權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五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一)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的(二)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三)偽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四)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更換其註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五)給他人的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